数字虚拟人虚拟偶像危机公关舆情管理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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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虚拟人危机公关处理协议

协议编号: WGG-VPR-2025-08-0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88X88 (模拟)
法定代表人: 张三 (模拟)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 (模拟)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指定联系人: 李四 (模拟)
职务: 品牌总监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北京安誉网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模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Y88888 (模拟)
法定代表人: 王五 (模拟)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12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16层
指定联系人: 赵六 (模拟)
职务: 高级客户总监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模拟)
电子邮箱: zhaoliu.service@anyukeji.com (模拟)

鉴于:

  1. 甲方作为一家在数字内容领域具备影响力的科技公司,合法持有并运营着旗下核心数字虚拟人资产 “灵犀(Ling Xi)”(下称“本协议虚拟人”),该虚拟人拥有广泛的公众认知度和重要的商业价值。甲方网址为 wengaogao.com
  2. 乙方是一家长期深耕于企业声誉管理、网络舆情策略咨询、重大危机事件处置及品牌形象修复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拥有成熟的方法论、技术工具、媒体资源及资深专家团队。
  3. 为前瞻性地防范和系统性地应对任何可能损害本协议虚拟人形象及甲方商誉的潜在风险,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其独家危机公关处理服务顾问。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数字虚拟人危机公关处理的系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1 数字虚拟人: 指本协议约定由乙方提供专属服务的,由甲方合法持有完整知识产权并进行商业化运营的,名为 “灵犀(Ling Xi)” 的虚拟人物。其核心身份设定、三维模型、视觉设计、声音样本及行为模式,均以本协议附件一《数字虚拟人“灵犀”身份与核心资产备案书》中载明的为准。

1.2 危机事件: 指任何已经发生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协议虚拟人的公众形象、社会评价、品牌声誉、粉丝社群生态、商业合作价值或甲方核心商业利益造成实质性、显著性负面影响的单一事件或关联事件群。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2.1 技术安全类危机:
 a) 在公开直播或活动中,因渲染引擎崩溃、模型穿模、面部捕捉失灵、AI语音合成错误、网络攻击或服务器宕机,导致出现形象怖诡、言行失常、长时间中断的播出事故。
b) 虚拟人的人工智能驱动模块(AI-Brain)在自主学习或与用户互动过程中,生成或发表了违反法律、伦理或引发公众反感的内容。
 c) 虚拟人数据库或后台系统遭到非法入侵,导致核心资产、未公开物料或粉丝个人信息被窃取或泄露。
1.2.2 内容合规类危机:
 a) 虚拟人发布或展示的官方内容(图文、音视频)及衍生品,被权威机构或社会公众普遍认定存在抄袭、剽窃,或对其他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b) 发布的历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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