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企业股权投资协议
本《困境企业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在[地点]签署:
甲方(投资方):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住所地: [地址]
乙方(目标公司):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住所地: [地址]
鉴于: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如下:
1.1.1 "本次投资":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乙方新增注册资本的行为。
1.1.2 "交割":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出资义务,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过程。
1.1.3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1.1.4 "关联方":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确定。
1.1.5 "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一个实体50%以上的表决权,或有权任免该实体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多数成员,或有权指导该实体的经营决策。
1.2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协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