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实施细则、投资管理服务费率表。
信用衍生品投资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在[地点]签订:
甲方(投资方):[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管理方):[公司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
1.甲方拥有合法资金,有意投资于信用衍生品市场;
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专业信用
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具备管理信用衍生品投资组合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3.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信用
衍生品投资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信用衍生品:指以信用风险为标的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违约互
换(CDS)、信用联结票据(CLN)、信用利差期权等。
1.2投资本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交付给乙方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的资金总
额。
1.3投资收益:指在扣除各项费用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盈利。
1.4净值:指在任一估值日,投资组合的总价值减去应付未付费用后的余额。
1.5开放日:指乙方接受甲方申购、赎回申请的工作日。
1.6估值日:指对投资组合进行估值的日期,原则上每个工作日进行估值。
1.7工作日:指中国大陆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二条委托投资事项
2.1投资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将投资
本金投资于各类信用衍生品。
2.2投资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