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收购并购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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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包含正文(双版本)参考范文和模板,附件(简述):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清单、目标公司知识产权清单、目标公司重大合同清单。


储能技术企业并购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收购方”)
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
乙方:(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远景能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储能技术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50,000,000)。
2.收购方有意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全体股东(以下简称“股
东”)同意将所持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收购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
第一章定义
1.1“交割”指收购方和股东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所有
必要手续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协议、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等。
1.2“交割日”指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协议所有先决条
件并实际交付目标公司股权的日期,具体日期以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确认函为准。
1.3“过渡期”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1.4“净资产”指目标公司在交割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余额。
1.5“知识产权”指目标公司依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与储能技术相关的专利权
(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
册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域名、软件、数据库以及其他知识产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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