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审核合同 尽调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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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收购审核合同

合同编号: 2024-MA-WG-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7 月 03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甲方(收购方): 文稿稿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张三
  • 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XX大厦1201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XXXXXX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站: wengaogao.com

乙方(目标公司): 目标公司示例有限公司

鉴于:

  1. 甲方有意向收购乙方,乙方同意被甲方收购(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2. 双方同意,为保证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甲方有必要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核。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次收购的审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收购”:指甲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对乙方的全部股权,从而实现对乙方的控制。
  2. “目标公司”:指本合同中的乙方,即目标公司示例有限公司。
  3. “尽职调查”:指甲方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法律、业务、运营、环境、税务、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的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核实。
  4. “审核”:指甲方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基于尽职调查结果,对本次收购的可行性、风险、定价、交易结构、法律文件等进行评估和审核。
  5. “交割”:指在本次收购的各项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后,双方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完成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及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周六和周日)。
  7.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次收购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客户名单、供应商信息、商业计划、技术秘密、合同条款、谈判过程、尽职调查结果、估值信息、交易结构等。信息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数据、口头交流、实地考察等。
  8. “基准日”:指本次审计和评估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重大不利变化”: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发生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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