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协议
甲方(公司): [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码: [激励对象身份证号码]
职务: [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联系地址: [激励对象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激励对象联系电话]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依据本计划向乙方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业绩股票/虚拟股票/其他激励方式】(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
限制性股票:指甲方授予乙方每一股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价格。本协议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该价格【不低于/等于/为】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