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合同范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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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合同

合同编号: WGGFX-2024-0001

甲方(发行方): 文稿稿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文稿
  •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20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1K9XXXX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址: wengaogao.com

乙方(认购方): 远大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远大
  •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30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XXXXXX
  • 联系电话: 021-88888888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鉴于:

  1. 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甲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有意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1. 本次发行: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2. 股票: 指甲方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
  3. 认购价款: 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
  4. 认购款:乙方根据本合同支付的认购价款中包含增值税的部分。
  5. 交割日: 指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日期。
  6. 限售期: 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合同约定,乙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得转让的期限。
  7.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调休日)。
  8.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9.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公司。
  • 元: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
  • 法律法规:指不时修订、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均为有效。

第二条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经甲方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批准的特定投资者,即本合同乙方(远大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承诺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合法主体资格,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已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一)。
  2. 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第三条 发行股票数量、价格及认购价款

  1. 发行数量: 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00,000股。

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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