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企业并购中介协议范本及并购顾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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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企业并购中介协议

协议编号: WGG-MA-2024-0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委托方(甲方):

  • 公司名称: 文稿稿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K8529H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1001室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1001室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址: wengaogao.com

受托方(乙方): 北京中金并购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北京中金并购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7964X6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12层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海龙大厦12层
  • 联系电话: 010-88886666
  • 电子邮箱: beijingzhongjin@example.com

鉴于:

  1. 甲方有意向寻求并购优质互联网科技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其核心技术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并希望聘请专业的并购顾问提供相关中介服务,以期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2. 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在企业并购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投资银行类咨询公司,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尽责的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 并购: 指甲方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或其他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或目标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并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形式:
    • (1) 股权收购: 甲方通过受让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认购目标公司新增发行的股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
    • (2) 资产收购: 甲方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核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设备、客户资源等),实现业务整合或扩张。
    • (3) 吸收合并: 甲方吸收合并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解散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均由甲方承继。
    • (4) 新设合并: 甲方与目标公司共同新设一家公司,双方将各自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注入新公司,原双方公司均解散注销。
    • (5) 其他方式: 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并购方式。

目标公司: 指甲方拟并购的,初步意向为注册地位于[例如:北京、上海、深圳]、主营业务为[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例如: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联网科技类公司,或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根据甲方并购意向推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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