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和附件(简述):目标公司核心技术清单、目标公司知识产权清单、目标公司资质、许可和批准清单、目标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清单、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名单、目标公司员工清单。
通用科技型企业并购协议
协议编号: [ 待定 ]
签署日期: [ 待定 ]
签署地点: [ 待定 ]
甲方(买方): [ 待定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待定 ]
住所: [ 待定 ]
联系电话: [ 待定 ]
乙方(卖方): [ 待定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待定 ]
住所: [ 待定 ]
联系电话: [ 待定 ]
丙方(目标公司): [ 待定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待定 ]
住所: [ 待定 ]
联系电话: [ 待定 ]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基准日” 指 [ 例如:2023年12月31日 ] ,即用于确定目标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的日期。
1.2 “交割日” 指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本次交易股权/资产交割的日期,具体日期为 [ 例如:本协议生效后第30个工作日 ] 。
1.3 “交易文件” 指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所有协议、附件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如适用)、法律意见书(如适用)、政府批文(如适用)等。
1.4 “核心技术” 指目标公司拥有或使用的,对其主营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技术,包括但不限于 [ 例如:具体技术名称1、具体技术名称2、具体技术名称3... ] 。其技术先进性、成熟度、可替代性、以及对目标公司业务的具体影响等方面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附件编号 ] 。
1.5 “知识产权” 指目标公司拥有或使用的所有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域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 [ 附件编号 ] 。
1.6 “重大不利变化” 指自基准日起,目标公司发生的任何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前景、资产或负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情况或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总额减少超过 [ 例如: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 ;
负债总额增加超过 [ 例如: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 ;
净利润减少超过 [ 例如: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 ;
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超过 [ 例如: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 ;
核心技术或关键知识产权丧失、被宣告无效或存在重大权属争议;
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占目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采购总额 [ 例如:10% ] 以上)终止合作关系;
遭受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且预计赔偿或罚款金额超过 [ 例如: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 ;
发生其他可能对目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例如: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离职且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1.7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调休日。
1.8 “中国法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为本协议之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1.9 “相关政府部门” 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要履行审批、备案、登记等程序的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
1.10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次交易及目标公司相关的任何非公开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是以口头、书面、电子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