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虚拟股(干股)合同书
授予虚拟股(干股)合同书
甲方(公司):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住所:____
乙方(员工):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
住所: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主营业务为____;
2.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在甲方任职,现任职位为____;
3.为激励乙方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甲方拟通过授予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
4.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并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公司:指____(公司全称),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2 注册资本:指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万元。
1.3 虚拟股:指公司授予员工的一种激励方式,虚拟股持有人不是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实际股东,不享有公司的所有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仅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益。
1.4 分红:指公司在完成年度审计后,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约定可向虚拟股持有人分配的税后利润。
1.5 行权:指虚拟股持有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公司履行现金结算义务的行为。
1.6 授予日:指甲方正式授予乙方虚拟股的日期,即本合同签署日。
1.7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周末)。
第二条 虚拟股授予
2.1 授予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