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劳动争议解除申请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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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劳动合同解除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 姓名:张三
  • 性别:男
  • 出生年月:1990年05月15日
  • 身份证号码:32010119900515XXXX
  • 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1号
  • 现居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道163号
  • 联系电话:13800000000
  • mail@wengaogao.com
  • 与被申请人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员工)

被申请人:

  • 单位名称: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MFAXXXX
  •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88号
  • 实际经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号
  • 联系电话:025-88888888
  • mail@wengaogao.com

调解请求:

  1.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时间: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23年12月31日解除。
  2.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 具体情形: 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详细说明: 申请人于2020年7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软件工程师职务,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以“公司架构调整”为由,单方面通知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申请人,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 计算依据及金额: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年限为3年6个月。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15000元/月(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奖金等全部应发工资,已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15000元/月 × 3.5个月 = 52500元。赔偿金计算方式:52500元 × 2 = 105000元。因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00)。
  1. 未休年休假工资:
  • 详细说明: 申请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公司规章制度,2023年度应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但直至离职之日,申请人仍有5天年休假未休。

计算依据及金额: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人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申请人日工资为:15000元/月 ÷ 21.75天/月 ≈ 689.66元/天。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方式:689.66元/天 × 5天 × 300% = 10344.90元。因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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