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冷却水循环系统升级改造协议/处理系统升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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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冷却水循环处理系统升级协议

协议编号: GCSS-2024-[四位流水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 [市]

甲方(委托方): [工厂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号码]
  • 住所: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姓名]
  •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受托方): [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号码]
  • 住所: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姓名]
  •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地址]

鉴于:

  1. 甲方拥有并运营位于[工厂详细地址]的工厂,该工厂设有冷却水循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
  2. 甲方希望对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节水效率、优化能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并符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环保要求。
  3. 乙方在冷却水循环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2. “日历天” 指任何一天,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3.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 “关联公司”指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某一方,受控于某一方,或与该方共同受控于同一公司的任何其他公司。这里所说的“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控制公司的投票权、选举董事的权利或通过管理协议或其他方式能够决定该公司管理决策的权利。
  5. “保密信息”指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任何技术、商业、财务或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客户名单、价格政策、财务数据、商业计划等,无论该等信息是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披露。
  6. “知识产权”指任何及所有专利、商标、服务标志、著作权、数据库权利、设计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其他性质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否注册或可注册,以及所有上述权利的申请、注册和续展。
  7. “违约”指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书面形式”指任何打印、印刷、复印或以其他可见方式再现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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