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经理训练协议
协议编号: WGG-PMTRAIN-20251011-A01
甲方(受训方):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训练服务提供方):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鉴于: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经理系统化训练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1.1 训练服务: 指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章之约定,为甲方提供的,旨在使其系统性掌握产品经理岗位核心知识、关键技能、实战方法及职业素养,并达到特定能力水平的全方位、结构化、闭环式训练活动的总称。
1.2 训练材料: 指乙方在提供训练服务过程中,以任何载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文档、视频、音频、软件)向甲方提供的,由乙方拥有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用于教学、辅导、练习、评估的所有内容的集合。具体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讲义(PPT/PDF/Keynote)、案例分析报告、项目需求文档(PRD)标准模板、用户研究报告范本、产品原型设计元件库、项目管理流程图集、数据分析模型代码、随堂练习题、阶段测试卷、结业考试题库、课程录播视频、推荐阅读书目摘要以及其他辅助学习资料。
1.3 实战项目: 指由乙方设计并提供真实或高度仿真的商业场景、业务数据、技术框架及团队协作环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或分组完成从市场调研、产品定义、需求分析、原型设计、项目跟进、数据分析到上线复盘全流程的实践性教学模块。
1.4 交付成果: 指甲方在训练过程中,依据乙方设定的标准和时限,独立完成并正式提交的全部作业、报告、设计稿、代码及项目产出物。每一项交付成果均是乙方评估甲方学习成效和授予结业资格的关键依据。
1.6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协议相关、具有商业价值且未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论、训练材料、师资背景、商业模式、财务数据、学员信息;以及甲方在训练过程中接触到的乙方未公开的商业案例、项目数据和个人信息。
1.7 知识产权: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国际公约中定义的各项智力成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含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
1.8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以下精准、深入、系统的产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