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并购与重组法律协议
协议编号:[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具体地点]
协议各方:
甲方(收购方/合并方):
乙方(被收购方/被合并方):
丙方(目标公司/被重组方,如有):
(注:若无丙方,则下文涉及丙方的条款可删除或修改。)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智能机器人: 指具有感知、决策、执行等功能的,能够自主或半自主地完成特定任务的机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及其核心零部件、控制系统、软件等。
1.2 核心技术: 指与智能机器人设计、制造、控制、应用相关的关键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算法、传感器技术、运动控制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机器视觉技术等。
1.3 知识产权: 指与智能机器人相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所有知识产权。
1.4 交易基准日: 指各方确定的用于确定本次交易对价、进行审计、评估的基准日期,为[年] [月] [日]。
1.5 交割日: 指本次交易完成,目标公司股权/资产所有权转移至甲方的日期,为[年] [月] [日],或各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日期。
1.6 重大不利变化: 指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发生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产价值、业务前景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目标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超过[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