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合规审查协议 律师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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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合规审查协议

协议编号: WGG-CKGZ-20240715-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7 月 15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三
  • 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街道某某号某某大厦10层1001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000000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站: 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授权代表: 李四
  • 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许可证号: 11110000400000000A
  • 联系电话: 010-12345678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鉴于:

  1. 甲方从事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涉及软件、技术和相关服务的出口。
  2. 乙方在出口管制合规审查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3.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对其出口业务进行全面的合规审查,以确保符合中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管制物项识别与分类:

  • 1.1 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出口软件、技术和服务清单(见附件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名称、版本号、功能描述、技术规格、源代码(如适用)、技术文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进行详细审查,识别其中是否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品出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管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目录》、《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部门发布的临时管制公告以及后续更新的清单和公告)所列明的管制物项。
  • 1.2 对于识别出的管制物项,乙方将根据最新的管制清单,明确其管制类别、管制编码(ECCN编码,如适用)、技术参数范围,并出具详细的物项分类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 物项名称及型号规格;
    • 对应的管制清单及管制编码;
    • 管制理由(如涉及国家安全、防扩散、反恐等);
    • 技术参数是否完全符合管制清单描述;
    • 如存在不完全符合的情况,详细列出差异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合规建议。
  • 1.3 如果甲方的软件、技术或服务属于新开发,在管制清单中没有明确列名,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出口管制实践,进行实质性分析,判断其是否属于管制范围或虽不属于管制范围但仍存在出口管制风险,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及相应的风险规避建议。
  • 1.4 审查标准: 乙方的物项识别与分类工作,应严格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乙方将按照行业惯例、技术标准及主管部门的解释和指导意见,进行审慎的专业判断,并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判断依据。

1.2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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