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和附件(简述):乙方核心资产和核心技术清单、乙方主要股东竞业禁止协议(格式文本)、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结构性融资协议(可转换优先股)
协议编号: [由各方协商确定,例如:SF-2023-ABC-001]
签订日期: [具体日期]
签订地点: [具体地点,例如:中国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投资方): [投资方全称]
乙方(融资方): [融资方全称]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可转换优先股: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认购的乙方发行的、享有优先权的、可在特定条件下转换为乙方普通股的股票。
1.2 普通股: 指乙方发行的、享有普通权利的股票。
1.3 投资总额: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投资款项,即人民币[具体金额,例如: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1.4 投资款: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认购乙方可转换优先股的款项。
1.5 交割日: 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全部投资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1.6 转股: 指甲方将其持有的乙方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乙方普通股的行为。
1.7 转股价格: 指每股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时,计算转换后普通股数量所依据的价格。
1.8 转股比例: 指每股可转换优先股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转股价格计算得出。
1.9 合格上市: 指乙方在[具体证券交易所,例如: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交易,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标准, 且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转股价格的两倍。
1.10 控制权变更: 指任何导致乙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11 反稀释条款: 指为保护甲方权益,在乙方进行后续融资或股权变更时,甲方有权要求调整其转股价格或股份数量的条款。
1.12 信息披露: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乙方财务、经营等方面信息的行为。
1.13 重大不利变化: 指可能对乙方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况或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1.14 优先清算权: 指在乙方发生清算事件时,甲方有权优先于乙方普通股股东获得清算资产分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