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发行承销协议及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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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发行协议

协议编号: [由发行人编制,例如:LSRQ-2023-0001]

签订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具体城市,如:北京市]

发行人(甲方): [发行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注册地址: [详细至门牌号的发行人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发行人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乙方): [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注册地址: [详细至门牌号的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承销商/受托管理人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类型,如: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发行绿色债券的主体资格。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类型,如: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具备担任绿色债券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的资格,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具体业务资格证书编号]号业务资格证书。
  3. 甲方拟发行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绿色项目。
  4. 乙方愿意担任本期债券的[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承诺将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绿色债券: 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发行的,将所得募集资金专门用于为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对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
  2. 绿色项目: 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及未来不时更新的目录中所规定的项目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 节能环保产业: 包括但不限于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等项目,例如:高效节能锅炉改造项目,需达到能效等级1级,即热效率≥95%;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处理后的废水化学需氧量≤40毫克/升,氨氮≤5毫克/升,总磷≤0.5毫克/升,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 清洁能源产业: 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项目,例如:风力发电项目,风电机组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200小时;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19%(单晶硅)/≥18%(多晶硅),系统年发电小时数≥1500小时。

生态环境产业: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例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治理后水体透明度≥50厘米,溶解氧≥5毫克/升,消除黑臭现象;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植被覆盖率≥85%,土壤侵蚀量≤500吨/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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