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本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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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9WD55 (示例代码,请替换为实际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姓名)

住所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示例地址)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网址: www.wengaogao.com

乙方(员工): 李四 (示例姓名)

身份证号码: 310101199001011234 (示例号码)

住所地: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 (示例地址)

联系电话: 13800000000(示例号码)

鉴于:

  1. 甲方是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拥有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运营技术、用户数据分析模型、内容推荐算法、广告投放策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服务器架构设计方案、源代码、数据库结构、API接口文档、市场调研报告、营销推广方案、定价策略、合作协议模板、财务报表等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这些信息对甲方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2. 乙方在甲方任职 [具体职位,例如:高级软件工程师/产品经理/市场总监] 期间,将接触或知悉甲方的上述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
  3. 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乙方利用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竞业限制期限: 指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具体时间段。本协议中,竞业限制期限为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24 个月。
  2. 竞业限制地域: 指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地理区域范围。本协议中,竞业限制地域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1. 竞业限制业务范围: 指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不得从事的具体业务或行业领域。本协议中,竞业限制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的研发、运营、维护、推广;
  • 在线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 用户数据分析、挖掘、应用;
  • 内容推荐算法的研发、优化、应用;
  • 搜索引擎优化(SEO)、搜索引擎营销(SEM);
  • 社交媒体平台的运营、推广;
  • 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运营;
  • 网络游戏的设计、开发、运营;
  •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 直接或间接投资、参股、控股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
  • 以任何形式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咨询、顾问、技术支持、市场推广等服务;
  • 在与甲方业务范围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实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顾问、销售代表、市场推广人员等。
  • 利用从甲方获取的任何信息、资源或渠道开展与甲方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活动;
  • 其他任何可能损害甲方竞争优势的行为。

竞争关系: 指乙方从事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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