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融资租赁协议
合同编号:2024-XZL-001
签订日期:2024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具体街道名称及门牌号]
本协议双方:
出租人(甲方):北京嘉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北京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租赁物:指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20层2001-2008室,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物详细情况见附件一《租赁物清单及现状确认书》。
1.2 租赁期限: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租赁租赁物的期间,具体见本协议第四条。
1.3 租金:指乙方因使用租赁物而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包括租金本金和融资利息,具体见本协议第五条。
1.4 保证金:指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向甲方支付的担保金,具体见本协议第六条。
1.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双方同意,新冠疫情及其防控措施,也属于不可抗力。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第二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2.1 租赁物权属:甲方保证对租赁物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甲方已向乙方提供租赁物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协议附件二。
2.2 租赁物现状:租赁物以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双方已对租赁物现状进行共同确认,并签署《租赁物清单及现状确认书》(见附件一),该确认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租赁物内现有装修及设施归甲方所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2.3 租赁物用途:乙方租赁租赁物仅用于办公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
2.4 租赁物改造与装修:
* 2.4.1 乙方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