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行业并购与重组法律协议
协议编号:[由双方协商确定]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具体地点]
甲方(收购方/合并方):
乙方(被收购方/被合并方):
(若有多个收购方/被收购方,请依次列出)
鉴于: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1 “并购/重组”:指本协议所述的[股权收购/合并/资产收购]交易。
1.2 “目标公司”:指乙方。
1.3 “目标资产”:指[在资产收购情况下,具体列明被收购的资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设备、知识产权、合同权益等]。
1.4 “知识产权”:指与目标公司业务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所有知识产权。
1.5 “基准日”:指[年] [月] [日],用于确定目标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日期。
1.6 “过渡期”: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1.7 “重大不利变化”:指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资产价值、业务前景或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情况或变化。
1.8 “关联方”:指任何一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受上述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9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