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双版本)参考范文和模板,附件(简述):基础资产清单、托管协议、承销协议。
证券化融资协议
甲方(原始权益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王伟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乙方(特殊目的机构):XX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专项计划
法定代表人:李明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丙方(托管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张华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丁方(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鉴于:
1.甲方拥有合法有效的汽车贷款债权(以下简称“基础资产”),并拟通过资
产证券化方式进行融资;
2.乙方系依法设立的特殊目的机构,专门为本次资产证券化而设立;
3.丙方系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关业务资格的托管机构,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保
管、监督和管理;
4.丁方系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关业务资格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安排资产支持证
券的发行和销售。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础资产:指甲方合法持有的、用于本次证券化融资的汽车贷款债权,包
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关文件及权利,
具体范围以附件一《基础资产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