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IP偶像数字人合作开发联名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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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IP联合开发协议

协议编号: WG-HW-VIP-20250807-001

甲方(技术开发方): 幻维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张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8M8X88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88号未来科技中心A座25层
  • 联系人:李静
  • 职务:项目总监
  • 电话:138-0021-0001
  • 电子邮箱:project@huanweitech.com

乙方(内容创作与运营方): 文稿稿(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R9W9XF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6666号文创产业园B栋12层
  • 官方网站:wengaogao.com
  • 联系人:赵敏
  • 职务:IP总监
  • 联系电话:95022435
  •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签订地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鉴于:

  1. 甲方作为一家在人工智能、实时渲染引擎、动作捕捉及3D建模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和成熟开发体系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将创意概念转化为高保真、可交互虚拟数字人的技术实现能力。
  2. 乙方作为一家在内容策划、世界观构建、品牌营销及全媒体运营方面具备强大实力和丰富市场资源的文化发展公司,拥有孵化、推广并实现知识产权(IP)商业价值的成熟运作体系。
  3. 甲乙双方基于对虚拟IP产业未来发展的共同认知,并共同构思了一项具有高度独创性与市场潜力的虚拟IP,双方期望通过本次合作,整合各自的核心优势资源,共同缔造一个成功的虚拟IP范例。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诚实信用、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联合开发、运营特定虚拟IP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1.1 本协议: 指本《虚拟IP联合开发协议》正文、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后续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或修正案。
1.2 虚拟IP: 指由本协议约定的,由甲乙双方投入各自资源联合创作、开发并共同拥有的,具有特定形象、人格设定、世界观背景、声音特征及其他相关构成要素的虚拟数字形象,其项目代号及最终定名为“翎”(Ling)。其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第七条。
1.3 源素材(Source Materials): 指各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向对方提供的,在本协议签订前即已合法拥有的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任何技术、软件、程序代码、算法模型、设计稿、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数据、商业秘密、商标、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料与信息。
1.4 开发成果(Development Achievements): 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单独或共同创作、开发、产出、制造、固定的,与本虚拟IP相关的所有有形及无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4.1 技术类成果: 虚拟IP的3D模型源文件、骨骼绑定数据文件、高分辨率贴图文件、实时渲染程序、AI驱动引擎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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